各位同学: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要求:深入实施全民覆盖、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同时避免重复参保,提升参保质量,切实维护参保人医保权益。
根据文件精神和属地医保工作要求,为保障我校区在校学生的医保权益,现就医保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揭阳校区学生可自行选择在户籍地/居住地参保或通过学校参加揭阳市的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2.2022年5月23日起重新调查统计医保购买地址,请2021级全体同学尽快按时扫码(如下图)填写医保地址调查表,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17号12:00。
3.2023年1月至毕业期间以此调查表为准继续进行学生医疗保险工作,不另做调查。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参保地址请联系蔡老师(办公地址:行政楼305办公室,联系方式:0663-6603135)。
4.请选择非在校参保的学生在每年12月1日前提交已在户籍地/居住地参保的相关证明(户籍地/居住地医保局缴费成功证明)、医保承诺书(纸质版,附件1)给各班班长,班长汇总后交至行政楼305办公室。
5.请在校参保的学生务必转告家长每年9-12月(毕业当年除外)无需在户籍地缴费以避免重复参保、重复缴费无效。
揭阳校区总务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