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提高教师教学技能,充分发挥优秀教师课堂教学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之间充分交流教学经验,分享优秀的教学设计和方法,请各系(部)组织开展本学期的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活动开展时间:2022年9月—2022年12月。
2.参与方式:各系(部)可结合本单位特色及系(部)督导工作重点开展教学观摩活动,请系(部)填写《各系(部)教学观摩课程信息表》(附件1),于9月28日前将纸质版(签字)提交至教学管理办(行政楼302),电子版请同时发至电子邮箱342719008@qq.com。
二、活动组织
1.各系(部)负责本单位公开课观摩活动的组织实施。活动期间,组织本系(部)全体教师参加的教学观摩课不少于2节,35岁以下(含35岁)青年教师或近三年新入职教师,每学期参加观摩课程不少于4节。每次听课观摩结束后,组织教师进行评课研讨活动,发现优秀教学经验,查找不足,并形成文字记录与总结。观摩课总结材料和各系(部)教学观摩活动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签字)和电子版请于观摩课结束一周内提交至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02)。
2.各系(部)开展的教学观摩活动应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突出本单位本专业特色,并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校内专业课程评估的相关建议要求,确保将活动落到实处。
3.各系(部)每学期教学观摩课应不少于1门,建议组织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各级各类立项建设课程开展示范性授课;组织各级教学名师、获“国家一流课程”、“省一流课程”、“优秀授课教师”、“优秀教师”、“教学优秀奖”教师,开设全校区公开观摩课。
4.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将教学观摩作为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质量的常态化活动,推广先进课堂教学理念,推动各类课程建设。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0663-6603282。
揭阳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2.9.22
附件1:各系(部)教学观摩课程信息表
附件2:各系(部)教学观摩活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