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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揭阳校区省属在编教职工公费医疗报销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3-13 来源:[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省直单位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卫[1990]第187号),我省高校公费医疗实行单位包干管理模式,省属高校在编教职工可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参照根据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我校于2007年制定《广东工业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07〕3号),报销的相关规定及所需材料详见我校公费医疗简介(附件1)。为方便揭阳校区教职工(目前仅限于省编转编人员)报销医疗费用,现由揭阳校区总务办代办公费医疗报销手续,具体工作指引如下:

1.揭阳校区2024年3月起接受代办报销手续

2.办理时间与流程:每月1次,每月的第二周上班时间收集报销发票等材料,次周提交给校医院审核、财务处报销。

3.经办人员:总务工作办公室-蔡老师联系方式:15919795754

4.医疗费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就诊医院开具的正式发票;

②门诊费用清单(注:请在就诊医院收费处或专设的医疗费用清单打印窗口打印);住院的需提供有医保项目类型分类的住院费用总清单;

③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住院的需提供出院小结,有抢救的请提供经治医院开具的病危或病重通知书;

④CT、磁共振、胃镜、肠镜、彩超等大型检查报告单(未做此项检查者不用提供);

⑤报销就诊指定医院:广州市相关指定医院、揭阳市公立医院、汕头市三甲医院;

⑥本年度的报销单据到次年6月30日截止,过期作废。

5.重要提醒:如果您的医疗发票是电子发票,请先自行核对,确认发票无重复提交后,在每张电子发票正面空白处写上承诺该票据真实且不重复报账”并签名,其中一张在空白处写上工号和联系电话。不是A4纸打印的所有发票自行在A4上贴好后再交。

6.遇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停止报销。

7.广州市各校区公费医疗报销时间

地点

报销日期

报销时间

龙洞校区门诊部医保办公室

每周二

8:40-11:30

东风路校区门诊部医保办公室

每周三

8:40-11:30

大学城校区医院医保办公室

每周四

8:40-11:30

自行至东风路、大学城、龙洞校区报销提前预约具体流程见公费医疗网上预约报销时间的操作指引附件2)。

 

附件:1.我校公费医疗简介(含揭阳校区).pdf

2.公费医疗网上预约报销时间的操作指引.pdf


总务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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