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1号楼、教学2号楼、公共实验楼、图书馆附近禁止停放机动车,请教职员工将车辆停放到附近划定车位;自行车服从现场人员指挥,有序整齐停放。
二、榕江实验室和会议中心之间的空地、实验室二号楼架空层禁止停车,所有车辆有序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
三、行政楼区域请按照划定的车位停车。
安全保卫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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