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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补缴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教职工水电费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6-07 来源:[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好:

因有部分老师属于广州编制,其人事工资关系在广州校区,在揭阳校区产生的水电费一直以来未扣缴成功。经与学校财务处等相关部门理顺水电费代扣缴关系后,2024年4月起广州编制老师在揭阳校区的水电费将由财务处在税后工资代扣代缴。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间未扣缴的水电费在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由个人自行补缴。

请各位老师登录及查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请自行完成补缴。

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的操作指南及具体水电费明细计算表详见附件。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人及电话:曾老师/0663-6603135


附件2:2022年至2024年3月东区水电费补缴总表

附件3: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东区电费补缴明细表

附件4:2022年东区电费补缴明细表


总务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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