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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揭阳校区2021-2023级学生医疗保险续保更址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7-10 来源:[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现在是全民医保年代,人人有参加国家医疗保障并享有相应待遇的权利,国家医保政策规定每人只能在一地参保,不能两地重复参保。国家医保局联合教育部发出通知,鼓励在校大学生在就读地参保。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属地医保工作要求,为保障我校区在校学生的医保权益,现就2021-2023级学生医保续保更址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生在校就读期间须参加医疗保险。医保参保地点可自愿选择在就读地揭阳市(在校参保)或继续原户籍地/居住地参保。

2.2025年度开始医疗保险的购买一律以财务处已缴医保费用名单为准:即有在学校公众号缴费/统一支付平台缴纳医保费的视为选择在就读地揭阳市在校参保参保,由学校统一代办参保手续;未缴纳医保费的视为选择在户籍地/居住地参保需自行做好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工作

3.参保地选择为在就读地揭阳市(在校参保)的学生请按财务处的缴费通知(见财务篇:代收医保费),按时缴纳医保费,医保费缴纳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未按时缴纳医保费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揭阳市(在校参保)医保,需自行做好医疗保险续保工作。相关参保事项如下:

1)揭阳市医保享受年度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9-12月由学校根据财务处已缴医保费用名单统一代办下一个医保年度的参保缴费手续,保费每年一缴。例如:2024年9月-12月办理2025年在校参保手续。

2)请在就读地揭阳市参保(在校参保)的学生务必转告家长每年9-12月(毕业当年除外)无需在户籍地缴费,以避免重复参保、重复缴费无效。

3)2025年揭阳市医保个人缴费参照广州市学生医疗保险标准,参保成功后按揭阳市医保局2025年相关通知中的年度个人医保缴费标准,多退少补。

4.如需咨询医保参保相关事项,请联系蔡老师:0663-6603135;办公地址:行政楼305办公室


揭阳校区总务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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