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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校区2024年岗位等级晋升工作通知(一)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9-30 来源:[浏览次数:]

为做好学校、校区新一轮岗位等级晋升工作,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2417号)《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岗位等级晋升工作方案》(广工大校字〔202437号)及学校《2024年岗位等级晋升工作通知(一)》,现按要求将揭阳校区岗位晋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揭阳校区岗位聘用分委员

由校区领导班子成员、部门工会主席、教授委员会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名单如下:

任:陈  

副主任:邱伟青

员:董尚朝、陈鸿志、陈耀溪、吴黎明、易国斌、史宏彦、莫  赞、滕少华、蒋  雯、金朝永、石立国

启动岗位晋升申报工作

(一)人员范围

现聘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岗位事业编制教职工和学校全职非编“百人计划”特聘教授,以下人员除外:

1.新入职尚未转正定级人员。

2.在现合同聘期内已高聘岗位的青年百人计划引进人才。

3.长期病休、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职工。

4.截止20248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

(二)教师岗

1.申请副教授一级及以上岗位教师请按照学校规定的条件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成果的佐证材料于101017:00前提交至人事组织办公室。岗位申报条件要求详见《广东工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附件1

2.副教授二级及以下岗位申请条件由揭阳校区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制定报学校备案后公布,申请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

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人员请按照学校规定的条件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成果的佐证材料于101017:00前提交至人事组织办公室。岗位申报条件要求详见《广东工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附件23

其他

1.全校各类岗位可晋升岗位数、校区教师岗副教授一级及以下可晋升岗位数见附件3

2.佐证材料请对应业绩成果填写顺序清晰罗列,论文需要提供图书馆查证证明,所有纸质材料提交后电子版请同步打包发送到jyrszzb@gdut.edu.cn

3.联系人:陈添笑,06636603123/13535236425



                             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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