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班同学: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校风学风,在2025届毕业生中挖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进取,刻苦钻研,努力成才。揭阳校区拟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揭阳校区2025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
揭阳校区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项目,包括优秀毕业生和鳌头之星两项。
(一)优秀毕业生
揭阳校区优秀毕业生;获评学生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按序推荐参评学校优秀毕业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亦具备鳌头之星参评资格。
(二)鳌头之星
鳌头之星包括党员之星、学业之星、科创之星、自强之星、实践之星和文体之星6项,每名学生只能参评其中一项;每项鳌头之星不设具体名额,在基本标准基础上优中选优。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的信用记录;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勇于担当、责任感强,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师生评价较高;
4.认真完成毕业设计及毕业答辩,在毕业生鉴定、毕业生感恩教育、文明离校等毕业班工作中表现积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广大毕业生做到文明、安全离校;
5.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要求。
6.已完成缴费注册手续。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基础上,优秀毕业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服务计划”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2.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军入伍,自愿献身国防事业;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连续三年获得学校奖学金;
4.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爱校荣校,为校区或学校赢得荣誉,在广大学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鳌头之星评选条件
1.鳌头·党员之星
在具备基本条件基础上,鳌头·党员之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思想政治素质高,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
(3)坚守学生本职,学业优秀,在大学期间获得过优秀学生奖学金,在科技学术、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竞赛等方面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项,第二课堂系统中实践志愿时长不少于50小时或i志愿时长不少于30小时;
(4)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工作能力突出,能出色完成党组织布置的任务,获得院级以上党内表彰的优先;
(5)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以身作则带头发挥党员示范作用,密切联系并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群众基础好,受到师生广泛认可。
2.鳌头·学业之星
在具备基本条件基础上,鳌头·学业之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异,本科生大学平均学分绩点在3.8以上(包含3.8),无补考重修,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非英语生不作要求);
(2)能帮助和带动身边同学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在学风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在校级及以上学术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或在校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等发表论文者优先。
3.鳌头·科创之星
在具备基本条件基础上,鳌头·科创之星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专业学科竞赛、高水平创新创业大赛和科技创新实践并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2)有创新实践成果或发明专利,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调研报告者。
(3)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就业精神,被行业知名企业录用,实绩突出;
(4)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处于核心地位。
4.鳌头·自强之星
在具备基本条件基础上,鳌头·自强之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但自立自强,性格坚毅,积极进取,综合素质较高;
(2)大学平均学分绩点在年级专业前25%以内;
(3)事迹真实感人,在自立自强和成长成才方面表现突出,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有典型励志事例。
5.鳌头·实践之星
在具备基本条件基础上,鳌头·实践之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积极参与法律法规、民生政策宣讲,义工义教、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主动投身校内外各种实践活动并获校级及以上奖项,第二课堂系统中实践志愿时长100小时以上或i志愿时长50小时以上;
(2)积极带动身边同学参与校园内外实践活动,以自身努力推动实践育人工作的开展;
(3)相关事迹受到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报道优先。
6.鳌头·文体之星
在具备基本条件基础上,鳌头·文体之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有体育方面的爱好和特长,具备良好的体育道德,热心推广体育运动,在校园体育运动中发挥良好带动作用;
(2)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推动校园艺术文化建设,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书法等方面事迹突出;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体比赛并获校级及以上奖项,为校区和学校争得荣誉;
(4)在校期间体测平均分达60分以上。
以上获奖与成绩应在2021年9月12日-2025年4月20日期间获得,成绩以教务处导出为准,获奖时间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论文时间以发表日期为准,专利时间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4月18日至4月24日)
1.申报者依据评选条件,按要求填写《揭阳校区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或《揭阳校区2025届鳌头之星申请表》(附件2),另附1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1份、电子生活照1张(优先选择能突出良好精神面貌或参加有代表性的竞赛、活动等的个人独照,照片应清晰,建议像素应不小于1024*768,勿提交证件照、自拍照)。先进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主要事迹及所获荣誉,有代表性的大学学习生活实践经历,以及引发的思考和感悟等,可将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等作为附件合并为1个PDF文档,要求内容充实、情感真实、文字规范、图文结合、尽可能全面、深入地凝练出个人的先进事迹与精神品质。
2.所有提交资料均为电子版,申报者需以“优秀毕业生/鳌头之星申请+专业+班级+姓名”格式命名(例:优秀毕业生申请-化学工程与工艺-3班-张三),于4月24日(周四)23:59分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jysxjy@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申请表中列明获奖情况即可,仅填写校级及以上。必须如实提供,如发现有虚假材料,直接取消申请。
(二)校区评选(4月25日至5月7日)
校区成立优秀毕业生评优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评优小组对申请优秀毕业生和鳌头之星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三)表彰
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各毕业班辅导员要加强评选活动的宣传动员与组织推荐,以此次评选为契机,深入挖掘并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为校区学生树立学习榜样,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
六、其他说明
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有以下原因者撤销其“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1.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其它与本评审要求相违背的原因;
4.未尽事宜由揭阳校区优秀毕业生评优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揭阳校区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2.《揭阳校区2025届鳌头之星申请表》
揭阳校区管委会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