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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揭阳校区“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6-09 来源:[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落实强基工程行动计划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建强基层治理队伍,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参照学校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要求,在校区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通知如下

一、创建主体

揭阳校区教职工党员。

二、创建周期

自确立后1年。

三、岗位设置

党员示范岗”设教学示范岗、科研示范岗、管理示范岗、服务示范岗共4类,各党支部可结合实际推荐1-2名。具体人选条件要求参照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校内通知,党委组织部202541日)。

四、工作要求

请各支部任认真考察推荐,于 611日(周三)前将《揭阳校区“党员示范岗”申报推荐表》(附件)报送行政楼303人事组织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rszzb@gdut.edu.cn


联系人:李萌 电话:0663-6603123

附件:揭阳校区党员示范岗申报推荐表


中共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委员会

20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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