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落实强基工程行动计划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建强基层治理队伍,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参照学校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要求,在校区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通知如下。
一、创建主体
揭阳校区教职工党员。
二、创建周期
自确立后1年。
三、岗位设置
“党员示范岗”设教学示范岗、科研示范岗、管理示范岗、服务示范岗共4类,各党支部可结合实际推荐1-2名。具体人选条件要求参照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校内通知,党委组织部2025年4月1日)。
四、工作要求
请各支部任认真考察推荐,于 6月 11日(周三)前将《揭阳校区“党员示范岗”申报推荐表》(附件)报送行政楼303人事组织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rszzb@gdut.edu.cn。
联系人:李萌 电话:0663-6603123
附件:揭阳校区“党员示范岗”申报推荐表
中共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